如標題所述,本版僅供我觀賞閣下的部落格交流、閱覽,亦或在此意見交流,真正的家仍在規劃
致敬:曾經是好友或聯絡人但已反目絕交,或是閣下有在敝人眼裡反感者,謝絕再以任何形式交流(除公歸公私歸私等場合不可抗力因素外)
此外,謝絕爪牙份子測試底線與滲透資訊,一經發現黑名單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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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或是在一個場合上,覺得這句話再正常不過,頂多看時間點,不對時間點仍應收斂,以護自己人身安全,然而鑽牛角尖的話,這句話是大大有問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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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車站兩側的布幕燈箱情形:Ra M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7)
早期在Facebook、Instagram、tumblr等短網誌主流未誕生前,部落格(包括無名小站)曾一度風靡網路社群, 前者短網誌類多半都採用「往下拉」,後者多採「分成數頁」式的排版,就瀏覽者角度而言,兩種瀏覽卻有不同的瀏覽心得 (文未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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